3月1日起,藥店全面執行新規,涉及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、抗生素管控、保健品銷售、藥品溯源、藥品召回和質量管理......
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實施
從3月1日起,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正式實施。
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新增111個藥品,談判和競價新準入的藥品價格平均降幅達60.1%,目錄內藥品總數達到2967種,其中西藥1586種,中成藥1381種;中藥飲片892種,涉及抗腫瘤、新冠治療藥、罕見病治療等領域的藥品,糖尿病、慢阻肺等慢性病領域也有藥品被納入。
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《“十四五”全民醫療保障規劃》,2022年實現全國基本醫保用藥范圍基本統一。需要一提的是,隨著醫保信息平臺統一,“門診統籌藥店”落地進程將大大加快。
抗生素被重點管控
自3月1日起,生態環境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、農業農村部、商務部、海關總署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聯合印發的《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(2023年版)》開始施行。
該文件提到,對列入本清單的新污染物,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禁止、限制、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。
值得關注的是,《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(2023年版)》包含藥店常售品種“抗生素”。該文件要求,嚴格落實零售藥店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類抗菌藥物。
以下是文件涉及的14類新污染物管控清單:
1.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基磺酰氟(PFOS 類)
2.全氟辛酸及其鹽類和相 關化合物 1 (PFOA 類)
3.十溴二苯醚
4.短鏈氯化石蠟
5.六氯丁二烯
6.五氯苯酚及其鹽類和酯類
7.三氯殺螨醇
8.全氟己基磺酸及其鹽類 和其相關化合物 3 (PFHxS 類)
9.得克隆及其順式異構體 和反式異構體
10.二氯甲烷
11.三氯甲烷
12.壬基酚
13.抗生素
14.已淘汰類(六溴環十二烷 、氯丹、滅蟻靈 、六氯苯、滴滴涕 、α-六氯環己烷、β-六氯環己烷、林丹、硫丹原藥及其相關異構體、多氯聯苯)
藥店嚴禁銷售6類食品相關產品
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《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》,自3月1日起施行。
另外,食品相關產品銷售者應當建立并實施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制度,驗明供貨者營業執照、相關許可證件、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,如實記錄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、數量、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、地址、聯系方式等內容,并保存相關憑證。
可以看到,藥店常售的保健品屬于食品范疇,藥店銷售保健品及其他食品相關產品時,應遵守《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》。
藥品溯源、召回、質量管理
為落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質量主體責任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規,國家藥監局制定了《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落實藥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,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,涉及藥店藥品溯源、召回、質量管理等多個工作。
根據該文件要求,持有人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,建立健全藥品質量管理體系,依法對藥品研制、生產、經營、使用全過程中藥品的安全性、有效性、質量可控性負責。
另外,持有人應當依法建立并實施藥品追溯制度,按要求自建或者委托第三方建設信息化追溯系統,在藥品各級銷售包裝單元賦予藥品追溯標示,向下游藥品經營企業、藥品使用單位提供追溯信息,及時、準確記錄并保存藥品全過程信息,實現藥品可追溯,并按照規定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供追溯數據。
雙通道”藥品擴容
全國多地雙通道藥品擴容。近日,廣州市醫保局發布消息稱,自3月1日起,執行新的“雙通道”管理藥品范圍,藥品數量共399個,包括國家醫保談判藥品346個、國家醫保競價藥品17個及其他藥品36個。
相較目前正在執行的“雙通道”管理藥品,新的“雙通道”管理藥品數量增加了108個,藥品種類包括了多種常用慢性病用藥、腫瘤、罕見病藥品等。
申請定點藥店,應有24小時視頻監控
2月27日,遼寧鞍山市醫保局發布《關于開展鞍山市2023上半年新增定點醫藥機構評估工作的通知》,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8日(工作日上午),受理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新增業務申請。
遼寧鞍山市醫保局表示,定點藥店應具備完善的醫保結算系統和進銷存系統,能夠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《醫保信息平臺定點醫藥機構接口規范》要求接入國家統一醫保信息平臺,實現真實、全面、準確、實時上傳醫保結算費用和進銷存數據(在醫保局下發上傳進銷存數據接口和標準后的一個月內完成改造,并上傳進銷存數據)。
不僅如此,定點藥店還應有24小時視頻監控,可對購藥人員進行身份識別或確認,實現購藥刷卡全過程視頻監控,具備實時上傳能力,相關視頻資料至少保存2年。